我自己也經歷過那種想離但對方死不同意的狀況,那種感覺真的很煎熬。當時我還以為離婚一定要兩個人都點頭才行,後來才知道原來不是這樣的!台灣的法律其實有保護我們的權利,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。
協議離婚 vs 裁判離婚,妳一定要搞清楚
在台灣,離婚其實有兩種方式,一種是「協議離婚」,另一種是「裁判離婚」。
協議離婚就是大家比較熟悉的那種,兩個人坐下來好好談,談好了就去戶政事務所辦手續。這種當然需要雙方同意,而且還要有兩個證人簽名。我第一次離婚就是這樣,雖然過程有點痛苦,但至少還算和平。
但是如果對方就是不同意呢?這時候就要用裁判離婚了。簡單說就是打官司,讓法官來決定。很多姊妹以為這很麻煩,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複雜啦!
什麼情況下可以強制離婚?
法律規定了十種情況可以訴請離婚,我挑幾個比較常見的跟大家說:
外遇背叛是最常見的理由。如果妳老公在外面有小三,妳就可以直接告他。不過要有證據哦,像是照片、對話紀錄這些。我有個朋友就是抓到老公劈腿,直接拿著證據去法院,對方想不同意都不行。
家暴也是很重要的離婚事由。不管是身體暴力還是精神暴力,都不能忍受。如果有被打,一定要去驗傷、報警,留下紀錄。我認識一個姊妹,被老公打了好幾年都不敢說,後來終於鼓起勇氣離婚,現在過得比以前好太多了。
惡意遺棄也算,比如說對方突然消失不回家,或是不給生活費這些。
重大侮辱像是言語羞辱、在外面丟妳臉這種,雖然比較難證明,但如果情況嚴重,法官也會認定。
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這個比較籠統,但很實用。像是個性不合到完全無法溝通、價值觀差太多、或是對方有嚴重的惡習等等。
我的親身經歷分享
說到這個,我就想到我第二次離婚的經驗。那時候我老公就是個媽寶,什麼事都聽婆婆的,我們之間根本沒有溝通的可能。我提離婚他死不同意,還說什麼「離婚很丟臉」、「妳就忍一忍」這種話。
當時我真的很絕望,以為這輩子就要被困在這個家裡了。後來去諮詢律師才知道,這種情況也可以訴請離婚!律師說這叫做「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」,像我們這種完全無法溝通、價值觀差太多的情況,法官通常都會判離婚。
整個過程大概花了半年,雖然比協議離婚麻煩一些,但至少我重獲自由了!現在回想起來,當初如果繼續忍下去,我可能早就得憂鬱症了。
裁判離婚的實際流程
很多姊妹問我裁判離婚到底要怎麼做,我就簡單跟大家說一下:
首先要準備相關證據,這個很重要。不管是外遇證據、家暴紀錄、還是其他能證明婚姻破裂的資料,都要整理好。
然後到法院遞狀,可以自己寫訴狀,也可以請律師幫忙。如果經濟有困難,還可以申請法律扶助,會有免費的律師協助。
法院會先安排調解,就是找個中間人來協調看看能不能和解。如果調解不成,就會進入審理程序。通常要開幾次庭,雙方都要到場說明。
最後法官會做判決。如果判決離婚,就算對方不服上訴,妳的婚姻關係也已經結束了。
整個過程可能要半年到一年,看案件複雜程度而定。雖然比協議離婚久一些,但如果對方不同意,這就是唯一的路了。
離婚後的財產和小孩問題
這也是很多姊妹關心的問題。離婚的時候,夫妻財產要怎麼分?小孩的監護權歸誰?
台灣是採用「夫妻財產制」,如果沒有特別約定,結婚後的財產增加部分原則上要平分。但這個計算很複雜,建議找律師協助比較好。
至於小孩的監護權,法官會以「子女最佳利益」為考量。不是說經濟能力好的就一定會得到監護權,還要看誰比較適合照顧小孩、小孩的意願等等。
我有個朋友離婚時很擔心小孩的問題,但後來法官判給她,因為她比較有時間照顧小孩,而且小孩也比較親近她。所以姊妹們不要太擔心,法官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。
離婚前要做的心理準備
說實話,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,都不是件輕鬆的事。特別是裁判離婚,過程會比較長,而且可能會有一些不愉快的場面。
我建議姊妹們在決定離婚前,先做好心理準備。可以找信任的朋友聊聊,或是去看心理諮商師。我當時就有去諮商,真的幫助很大,讓我更清楚自己要什麼。
另外,經濟獨立也很重要。如果妳現在還沒工作,建議先找個工作,有自己的收入會比較有底氣。我看過太多姊妹因為經濟問題而不敢離婚,最後只能繼續忍受不幸的婚姻。
還有就是要蒐集證據。如果妳已經決定要離婚了,就要開始準備相關資料。平常的對話可以錄音,重要的文件要影印備份,這些都可能在法庭上用到。
常見問題解答
Q: 裁判離婚一定會成功嗎?
A: 不一定,要看妳的理由和證據是否充分。但如果真的有法定離婚事由,成功機率還是很高的。
Q: 裁判離婚需要花很多錢嗎?
A: 法院規費不算太貴,主要是律師費。如果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扶助,會有免費律師協助。
Q: 對方知道我要告他離婚,會不會報復?
A: 這個確實要小心,特別是有家暴傾向的。可以先搬出去住,或是申請保護令。
Q: 離婚訴訟期間可以交男朋友嗎?
A: 法律上沒有禁止,但建議低調一些,免得被對方拿來做文章。
Q: 如果對方躲起來不出庭怎麼辦?
A: 法院會公示送達,就算對方不出庭,法官還是可以判決。
本文總結
姊妹們,離婚真的不需要對方同意!如果妳的婚姻已經讓妳痛苦不堪,不要再忍了。台灣的法律有保護我們的權利,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和充分的證據,就可以透過裁判離婚重獲自由。
我知道這個過程可能會很辛苦,但想想看,與其在不幸的婚姻裡痛苦一輩子,不如勇敢地為自己爭取幸福的機會。人生只有一次,我們都值得被好好對待。
如果妳正在考慮離婚,建議先去諮詢專業的律師,了解自己的權利和可能遇到的狀況。記住,妳不是一個人在戰鬥,有很多資源可以幫助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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